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
液碱倒运承运商遴选采购文件
一、液碱倒运用车(启运地山铝氯碱厂,到达地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供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管道碱校流量计用车:
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 托运物资 | 运输单位 | 备注 |
倒运 | 液碱 | 3家 | 运输量6-20车次/日,单车每日可运输3次,持续时间7-10天/次,发生频次约5批次/年 |
校流量计 | 液碱 | 每月25日左右,校验量4车次/月 |
1.承运商数量:确定3家中选运输商;
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液碱即为氢氧化钠。
二、需要提交的评审资质及材料(所有资质盖红章后发顺丰快递或者现场递交)
1.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起止时间应大于合同执行时间);
4.供方档案登记表;
5.承运合同响应表;
6.运输信息登记表(同时从业人员信息、运输车辆信息资料复印件盖章)。
三、评价办法
(一)评价细则(总分10分)
1.响应文件编制(2分):响应文件编制清晰、有条理、易于查找得2分,其他得1分。
2.需求响应时间(2分):24小时派车到位得2分,超过24小时48小时内得1分,超过48小时不得分。
3.车辆、从业人员资料(2分):资料齐全有效且与车辆、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一致得2分,资料齐全但年检、审核超期2个月以内得1分,资料不全或者年检、审核超期2个月以上不得分。
4.注册资金(2分):注册资金最高者得2分,最低者0分,其他得1分。
5.运输业绩(2分):2021年至今业绩3份及以上得2分,2份得1分,1份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否决项:付款条款、安全条款及违约条款不响应,从业车辆及人员不够2台套;有国家政府强制执行项可能影响生产经营的不参与本次评价。
(二)中选承运商确定
保留得分前3名的运输商为中选单位,与3家单位签订年度合同,不多余3家报名单位的只要不存在“否决项”均确定为中选单位且不进行评分评价。
每半年寻比价1次,在报价函有限期间内最低价作为承运单价。
(三)评委的确定
从山铝氯碱厂招标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安全、生产、财务等方面专家5人,组成评审小组。
四、承运商淘汰、新增机制
(一)不合格承运商退出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出现以下情况的承运商评定为不合格承运商,退出中选承运商名单:
1.不按约定派车3次以上:派车迟缓,或者不按照规定派车。
2失信:从业人员不遵守采购方及采购方客户厂区规章制度,一次提醒后再犯。
3.失信:不参与报价或者通过报价被确定为该报价时间段的承运商后拒不执行的(同时进入采购方供应商黑名单)。
(二)新增承运商评价
现有承运商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退出,或者潜在承运商在价格等方面具有明显竞争优势时,需新增承运商,新增承运商评价机制按照本方案第三条“评价办法”执行。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春梅;手机:13864382273(微信同号);邮箱:sllvjian2005@163.com。
2.快递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湖罗路中段矿业公司院内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营销部(顺丰、邮政可达)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遴选的运输商需于2024年01月29日前提交所有资料,逾期者不得参加本次承运商评审。
2.所提交各项资料应确保内容真实有效,复印文件应确保清晰。
3.有意向的单位请联系相关联系人领取我方合同及合同附件。
特此通知。
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营销部
2024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