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石灰石产品运输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石灰石产品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铝业有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石灰石产品运输
2.1项目名称: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石灰石产品运输
2.2项目概况:
2.2.1原料厂原料车间料场运输石灰石产品至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氧化铝厂储矿场。
2.2.2石灰石运输量以托运方厂区内指定磅秤处检斤数量为准;承运方与托运方定期(每周)就运输量进行核对,月底汇总;发货方汽车衡检斤数与托运方汽车衡检斤数误差不得超过5‰(汽车衡正常情况下),超过5‰的部分,按实际价格从承运方运费中扣除。。
2.3项目要求:
2.3.1运输车辆进入各相关料场后必须听从现场人员指挥,禁止乱排卸,按指定地点卸车。
2.3.2运输时及时与托运方调度取得联系,听从调度指挥。
2.3.3石灰石产品运输量以招标方指定地磅检斤数据为准;定期(每周)就运输量进行核对。
2.3.4运输及装卸车过程中要密切配合招标方的生产组织要求,提供充足的运力满足招标方需要。
2.3.5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沿线无货物洒落、无环境污染。
2.3.6运输车辆离开料场后,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及违章载客。
2.3.7进入厂区,运输车辆应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得与其他车辆及火车抢道。
2.3.8驾驶员需要离开驾驶室时,必须穿戴反光衣和安全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石灰石产品运输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资质;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3.3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个及以上证明企业业绩材料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近三年,指2019年至今);
3.5 详实有效的施工方案;
3.6人员设备的配备、资质证照相关证明文件;
3.7 近三年无事故证明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8 相关人员的健康查体及保险相关证明文件;
3.9 组织机构构架;
3.10 企业安全环保相关的管理制度;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以上提交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2-25 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原料厂生产管理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2-25 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湖罗路9号院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原料厂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湖罗路9号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33-2936501 1328061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