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微米高纯类单晶氧化铝系列产品研发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询价函
**有限公司:
一、我公司拟对“中铝山东有限公司0.5-1.5微米高纯类单晶氧化铝系列产品研发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报价。如贵公司愿意参加,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前,按照要求填写《报价单》报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邮箱:slhb501@163.com)。如《报价单》上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将认为贵公司放弃报价。
二、报价须知:
2.1贵公司需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履约能力、具有安全评价资质、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需提供本项目相关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近三年,指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止)。
2.2贵公司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须有独立营业执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营业执照、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明等扫描件。
2.3贵公司在报价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盖章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盖章截图同时提供)。
三、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6个月。
四、质量标准: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本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做出科学、客观、真实的安全设施竣工评价结论,为政府部门对评价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
五、付款方式:
出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并通过评审后,一次性支付全额费用(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支票、现金。支付时间:在合同生效之日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起【90】日内。)。
六、承揽原则按询价最低价为承揽候选人,报价含专家评审费。
联系人:高勇 联系电话:0533-2944970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