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厂区生活垃圾清运采购文件
**有限公司:
我公司拟对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氧化铝厂等区域范围内“厂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编号:2024ZLSD-YHL-JX-XB-073 ,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报价。如贵公司愿意参加,2024年9月6日上午11点前,按照附件1、附件2等要求填写《厂区生活垃圾清运报价明细》、《报价函》报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管控中心。如报价函上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将认为贵公司放弃报价。
一、踏勘现场:请于2024年9月4日下午14:00,联系各单位负责人踏勘现场,超过规定时间未到现场确认的,将认为贵公司熟悉该项目情况。
三、报价要求:
1、报预算总价(详见附件1),承担文件中规定的施工内容。
4、资格证明及要求:
(1)报价人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凭证)(此处附报价人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提供企业近三年的业绩(合同第一页和盖章页)、营业额、企业财务状况等相关等有助于报价的其它材料;
(3)报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身份证原件)、应签订安全底线承诺书;
(4)报价人提供垃圾运输备案证明复印件;
(5)报价人提供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等;
(6)报价单位间没有关联,不得有控股、管理关系,否则报价无效,取消其报价资格。
四、施工内容:
(1)对指定厂区范围(氧化铝厂、工业服务中心、研究院)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处置(含垃圾清理、装卸、外排运输、处置等服务)。
(2)桶装垃圾:乙方做到根据甲方通知对桶内垃圾清运,同时清理垃圾桶周边卫生;
(3)垃圾池内垃圾:按要求进行不定时清运。
五、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六、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质量验收标准》T/HW 00004—2019。
七、付款方式:
1、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之前按照已约定的固定单价与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2、乙方出具审定值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行税率为6%,如逢国家税率调整,根据国家税率适时进行调整),乙方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结算。
八、确定成交人方式:以报价最低价成交,报价评分最低价得100分,分数=报价/最低报价*100。
九、现场勘察联系人:
(1)工业服务中心:张立谦 联系电话:13853387211
(2)氧化铝厂:孔令武 联系电话:2945825
(3)研究院:李美娜 联系电话:13345209199
(4)生产管控中心联系人:樊忠义 联系电话:05332943681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管控中心
2024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