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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质检站自动取样机维检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时间: 2024-06-15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质检站自动取样机维检采购文件

一、我公司拟对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质检站自动取样机维检”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采购编号:2024ZLSD-SCB-JX-XB-011具体项目施工内容详见附件1。如贵公司愿意参加,请于202461812:00前,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函并附施工方案报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管控中心。如报价函的上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将认为贵公司放弃报价。

二、本项目报价采用全费用报价(不含税),且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规费等风险费用。

三、工期要求: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65天。

四、质量标准、保修期

1)质量: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公司相关规定。

2)保修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资质要求:

1)报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身份证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冶金行业乙级以上施工资质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专兼职安全员资质,特种作业证明等;

5)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6)报价人要有专用培训室,设有视频监控,便于业主方对承包商培训过程的监控,设有视频播放器(电视、电脑投影等),便于承包商人员学习相关文件视频等。

7)报价单位之间不得有投资、控股等关联关系,一经发现取消其报价资格。

8)报价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涉及农民工权益上访、举报等问题。

六、付款方式:

该检修项目承揽人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内容,在检修项目验收合格后,承揽方开具签证单、工程竣工验收单、结算单后进行结算,承揽方应在办理工程结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定作方,定作方收到发票后付款。

七、承揽原则采用一次报价三次澄清的方式,最终澄清报高低排序推荐承揽候选人。

现场勘察联系人:王昭文  联系电话:0533-2943663

联系人:樊忠义            联系电话:0533-2943681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管控中心

2024 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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