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罐组件采购询价函
目录
1、供货范围………………………………………………………………………………2
2、供应商资格要求………………………………………………………………………2
3、报价函内容……………………………………………………………………………2
4、评分办法………………………………………………………………………………2
5、合同条款………………………………………………………………………………4
6、技术要求………………………………………………………………………………8
7、商务要求………………………………………………………………………………8
8、联系人…………………………………………………………………………………8
1、供货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盐酸罐组件 | φ2800×2600,HDPE | 台 | 1 | 电解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2)报价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接受制造商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具有生产、销售的相应资质及许可证;被代理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该制造商不得再单独报价;报价单位若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授权书须包含向报价单位保证参报本项目货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报价单位承诺承担报价货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商必须满足合格制造商的所有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报价人在近三年应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产品项目的生产或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近三年,指2018年至今);
3、报价函内容
(1)企业资质;
(2)近三年应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产品项目的生产或销售业绩;
(3)本次报价产品的技术设计书(要满足甲方本次询价要求);
(4)报价、报价说明(付款方式是否响应、报价所含内容、交货期);
(5)业务授权书(含法人及业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联系业务的除外)。
4、评分办法
(1) | 商务评审 | 10 |
1.考察报价单位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业界口碑、组织管理能力等:评价优秀得1分、良好得0.5分,差得0分;2.列入中铝集团优秀承包商名录的得1分,其它得0分。 | 2 | |
企业规模:注册资金最高得1分,最低得0分,其他得0.5分。 | 1 | |
根据近3年(2018年-至今)合格业绩数量进行打分,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1.满足询价函最低要求得1分,每多2个合格业绩加0.5分,满分2分,不满足得0分。 2.合格业绩中有中铝业绩的,额外加1分。 | 3 | |
1.报价函编制情况:报价函编制清晰,有条理性,易于查找得1分; 2.付款条件偏离情况:付款条件满足询价函要求得2分,优于得3分,不满足得0分。 | 4 | |
(2) | 技术评审 | 40 |
所报产品设计参数是否满足询价函需求:优于询价函要求得8分,符合询价函要求6分,不满足要求酌情减分,最低分0分 | 8 | |
根据报价单位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长、质量、范围等:满足询价函要求得6分;优于询价函要求得(6-10]分;不满足得0分。 | 10 | |
依据交货进度及保证措施承诺进行评审:满足交货进度要求且保证措施具体得5分;满足交货进度要求但保证措施一般得3分;满足交货进度要求但无保证措施得1分;不满足交货进度得0分。 | 5 | |
考察设备技术特性、设备结构特点、设备主材质等:整体评价优得(7-10]分;一般得(4-7]分;较差得[0-4]分。 | 10 | |
综合比较报价单位供货完整性、备品备件齐全性:供货及备品备件优于询价函要求得(4-6]分;满足得4分;不满足得0分。 | 6 | |
根据报价产品所具有的专利数量进行打分,专利数最多得满分,次之得0.8分,等差依次递减。 | 1 | |
(3) | 价格最低这得50分;其他报价得分=最低报价/该单位报价*50 | 50 |
价格 评分 (50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J=A*Z J:评标基准价 A:当有效投标数量大于5家(含5家),需分别去掉有效投标数量10%(四舍五入)投标人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取剩余有效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量小于5家,取所有有效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Z:100% (2)偏差率计算方法: P=(G-J)/J P:偏差率 G:有效评标价格 (3)各有效投标人投标价格分的计算方法: 当G=J,F=M 当G>J,F=M-P*100*W,扣到0分为止 当G<J,F=M-P*100*W,加到50分为止 F: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满分50分,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M:取值范围为45 W:偏差率每变动1%,得0.2分 (4)低于成本价报价: 如评委会质疑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若投标人拒绝澄清或澄清不被评委会采纳,应否决其投标。 |
5、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
甲方:山东铝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货物交付
(一)供货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20日内前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二)供货地点:卖方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 ,即:山东省淄博市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
(三)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王永斌或宋燕为收货负责人,联系电话: 0533-2936244-8818。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包装、运输和装卸
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到货验收
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
(一)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二)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以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三)甲方有权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
五、安装
(一)货物如需安装的,由乙方负责在货物交付之日起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收货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在3日内进行修复并重新提交验收,如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
(二)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一)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3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
(二)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电话为: 。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乙方货物在甲方生产系统运行期满更换下来或者退货的,乙方负责免费回收。
七、货款支付
(一)付款方式:货到甲方安装调试成果后,甲方于1月内付90%货款,余10%货款待货物正常运行满1年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完毕。
(二)发票
1、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13%。双方按照如下约定执行:
(1)乙方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一)项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未交付发票、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时止,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且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3)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当月内开具合同金额发票,并派专人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甲方退货时,如退货行为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乙方应履行协助义务。
八、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水灾或其它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致使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经有关政府部门证实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对方损失,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扩大损失。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迟交货物,每逾期一日,向甲方缴纳总货款1%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 乙方所交付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
(三)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二)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如乙方交付的货物因(一)、(二)、(三)款情形造成甲方生产停工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如果由于乙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将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六)乙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七)合同履约期限内,如果乙方发生安全生产工亡事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本条款约定,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八)对于拒不履行合同及合同附件约定的安全条款,或对甲方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行为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本条款约定,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二)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补充条款:无。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山东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1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朱守河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李春梅 联系电话:0533-2080691 开户银行:工行南定支行 账号:1603002509022100924 税号:913703001641090371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淄博市经开区 |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淄博市经开区 |
附件:《供货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盐酸罐组件 | φ2800×2600,HDPE | 台 | 1 | ||
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
注:1、货物应为全新、未使用的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特殊约定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货物为甲方的定制产品则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外满足甲方的定制条件。样品试用的,质量标准同时不得低于合格样品质量标准。并符合本合同《供货明细表》中规格型号要求。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不以货物是否通过验收为标准。2、合同单价包含成本、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指导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不随价格波动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3、上表货物数量为计划用量,最终结算量以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6、 技术要求:
规格尺寸φ2800×2600,材质HDPE;罐体颜色黑色;常压;介质31%盐酸,工作温度50℃左右。
管口方位现场测绘并出具图纸。旧玻璃钢罐由中标单位负责免费回收。
7、 商务要求:
(1)2021年11月22日,将企业资质文件(含授权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均要手写),发至商务联系人微信;
(2)2021年11月23日,将报价及针对本次产品的技术设计书(含对合同等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发至邮箱sllvjian2005@163.com;
(3)2021年11月24日,现场技术问答澄清,不能到现场的保持电话微信畅通且身边有电脑及打印机,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
乙方提供的所有纸质资料均要加盖公章(现在技术问答部分可除外)。
8、联系人:
技术:王主任,13573358705
商务:李春梅,13864382273,13864382273@163.com